信仰是迷信吗?基督徒怎么表明上帝存在?
作者/魏连嶽
来源/ 基督教信仰与生命
编辑排版 /随手君(ID:suishouchuanfuyinjun)
在开始讨论上帝之前,我们先简单讨论一下关于信仰与迷信之间的关连。
首先,我们要替「迷信」做一个简单的界定。
当别人对我们说:某一套学说、理论或信念很值得相信,而我们没有经过认真的思索与探寻就去相信,那么我们算是「迷信」(未经认真的思索与探寻,就盲目的听从与相信)。
相同的,当别人对我们说:某一个信念很有问题,叫我们不要去相信,结果我们没有经过认真仔细的探索追求,就断然的去否定那个信念,这样,我们也是迷信,因为我们否定该信念的基础,只是凭借着他人的说词或看法,而并不是经过我们自己认真的加以思索与探寻,这一样也是盲目的听从与相信,是随波逐流,所以也是迷信。
相反的,当别人对我们说:某一个信念很值得相信,虽然我们从前都没有听过,或是只听过相关的谣言或不正确的解释,然而我们却愿意认真的加以思索与探寻,后来发现这个信念实在很有道理,而愿意相信时,我们就不是迷信,因为我们并不是道听涂说,而是认真的去思索与探寻,然后去相信的。
若是当我们去相信之后,还发现相信这个信念的人也有许许多多人,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并且他们也都是经过认真的思索与探寻后才去相信的,那么这时我们就会对于这个信念更加有把握,更相信它是可信的。即使这个信念在我们的社会中很多人都不相信,那么我们还是能很放心的去相信,并且知道我们并不是迷信。
换句话说,若是学校里面老师所教导的内容,我们并未认真的加以思索与探寻,就把老师所教的内容当作是绝对不会有错误的真理而完全接受、完全相信,那么这就算是「迷信」。相同的,教科书或任何书籍里面说什么,我们也都一概的相信;电视里说什么、新闻上报导什么,我们也都毫不思索的完全相信,那么我们就是「迷信」。
反之,即使学校的老师很不认同某个信念,教科书里也没有提及那个信念,电视或新闻里面也都不支持那个信念,但是经过我们自己认真的思索与探寻之后,发现那个信念其实是很可信的,于是我们敞开心胸去接受那个信念,并且愿意更多的去认识那个信念。若是这样,那么我们不但不是迷信,而且是很合理的去相信一个可信的信念。
上面这个对「迷信」的界定与讨论,主要是希望厘清,人们不应该在未经认真思索与探寻的情况下,就轻易的去相信那些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信念;相同的,我们也不应该在未经认真思索与探寻的情况下,就轻易的就排斥或拒绝那些听起来好像没道理的信念。
有了这个厘清之后,我们就可以开始讨论关于信仰的议题。
基督教信仰是迷信吗?很多现代人认为:现在是一个科学发达及知识普的时代,只有没有知识或是比较笨的人才会很迷信的去信基督教。然而,有这样想法的人们可能不知道,从耶稣基督降生至今的这两千年之间,大多数的西方哲学家、思想家、科学家、音乐家、艺术家,他们都是基督徒。我们所能想的到、所能讲的出来的大部分哲学家和科学家都是基督徒。例如:牛顿(Isaac Newton,英1642-1727)、培根 (F. Bacon)、洛克(J. Locke,英)、笛卡尔(René Descartes,法1596-1650)、莱布尼兹(C. S. Leibniz,1646-1716)、施莱马赫(Schleiermacher,德1768~1834)、海德格(Martin Heidegger,德1884~1976)、齐克果(Kierkegaard,丹麦1813~1855)、雅斯培(Karl Jaspers,德1883~1969)。想想以上这些人,他们不但不像,甚至都比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的人都还聪明。若是这样,我们能说他们会去相信耶稣,是因为他们很笨、或太迷信吗?
在整个人类历史中,真正开始广泛的提出无神论的信仰,并且认为宗教信仰是迷信的理论,大概是从「马 克 思主义」(by马克 思,Karl Marx,1818-1883)流行之后才开始普及的。然而,我们可以去观察:从十九世纪末期到二十世纪中,许多接受并切实遵行马克 思主义或无神论主义的国家,他们的人民与他们的社会、以及他们在科学、思想、文化与道德上,是否有因此而在全世界中表现的更加的杰出与进步呢?还是反而因此倒退,甚至造成国家的贫穷、并产生许多的社会问题呢?历史告诉我们,当许多国家开始「放弃」或「不在切实遵行」马克 思主义后,人民的生活才有逐渐改善,人民的文化、知识、思想与道德的水平才逐渐提升。这样说来,到底是信无神论比较迷信,还是这些基督徒哲学家和科学家比较迷信呢?
可能有些人会说:「你说有上帝的存在,那么你证明给我看,我就相信。」这种说法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,但事实上并不是真理,因为人根本无法证明上帝存在。不是因为上帝不存在而无法证明,而是因为人在能力及智慧上,若是与上帝相比,两者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距,因而无法相比,所以我们才无法证明上帝存在,当然也不可能证明上帝不存在。我们的证明只是理论上的,而无法实质上的触及到我们想证明的上帝。
这就好比我们想要证明太阳的里面有什么、或是由什么元素所组成,然而,我们所提出一切的证据或反证据,都只是理论上的,而不是实质上的,因为我们根本无法观察太阳、接触太阳、或是到太阳里面去检视我们的证明是否是对的。所以,我们是无法证明太阳里面有什么,或是没有什么?
相同的,我们也无法证明上帝存在、或是不存在。18世纪的哲学家康德曾经提出所谓的「二律背反 (antinomies) 」来描述这种矛盾无解的议题。他说:证明上帝存在、或是不存在的两种理论虽然互相矛盾,但是都合理,因为没有那一方有足够理由去证明自己的论点是最正确的。
既然无法用理论来证明上帝的存在,那么基督徒怎么样去说服别人上帝存在呢? 基督教的信仰强调的不是用人的理性去证明上帝存在,而是强调这位上帝怎么引导人去认识祂。
许多宗教都是鼓励人去修炼,然后获取智慧之后,就能够更明白生命的真理或是更接近真神。然而,基督教的信念讲的却是:人无法透过自己的修行或智慧而认识上帝,只有当上帝愿意向我们启示祂自己时,我们人才能认识祂、遇见祂。
上帝的方式乃是透过「圣经」将祂自己介绍给我们人认识,并且透过圣经教导我们关于这个世界与人类的由来,以及我们生命的目的、意义与价值。相同的,唯有上帝祂降低祂自己、愿意谦卑的来亲近我们、触摸我们的生命时,我们才可能接触到上帝,我们才可以认识上帝。
就好像,只有当太阳愿意降低它的温度及亮度时,我们才能看见太阳真实的本身,甚至接触到太阳本身。否则,光是靠着人类的智慧及努力,我们是永远无法接触到太阳的本身,而是太阳的理论而已。
相同的,靠着我们的知识及努力,我们接触到的只是关于上帝的理论,而不是上帝的本身。但是当这位爱我们的上帝愿意谦卑祂自己,愿意向我们的内心深处说话时,愿意邀请我们认识祂时,若是我们愿意接受祂、相信祂时,我们的生命就有机会真正接触到这一位创造宇宙万有的独一真神。
简单的说,认识上帝的方式,不是从人这边到上帝那边,这样是永远到不了那边的,因为我们是有限的人,那边是无限及超越的上帝。唯一的方式是上帝那边过来邀请我们过去、引导我们过去,并且我们愿意相信并接受上帝的邀请,然后我们才有可能到的了那边。
也就是说,人只能接受上帝存在,相信上帝存在,却无法证明上帝存在。然而,虽然无法证明,但并不代表上帝就不存在。
圣经并没有要基督徒去「证明」上帝存在,而是要基督徒去「表明」上帝的存在。这个表明的方式大致有两种:
第一种,就是将「圣经」的信息(也就是上帝对人所启示的话语),去告诉其他的人,使别人可以听到上帝的话语,可以认识这位上帝。
第二种方式,就是透过基督徒的生命,来表明上帝的存在。基督徒的生命是有上帝同在的生命,也因此,基督徒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是与一般人不相同的(基督徒是以圣经中上帝所启示的真理,来形塑自己的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)。当别人感受到我们生命的不同时,他们可能就愿意更多的来认识这位上帝,以致于愿意相信这为上帝,进而体悟到上帝的存在。
其实,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之所以理解到很多事物的存在,也都不是透过「证明」的方式,而是透过上面所说的这种「间接性的」或「体悟性的」方式。
「爱」大概是其中最好的例子。「爱」的存在,其本身很抽象、看不到、也很难证明;事实上,能被证明的就不是爱,因为「爱」本身根本无法被拿出来证明。因此,若是要知道「爱」的存在,必须要透过其他方式理解。例如,当妈妈愿意为儿女而牺牲她自己的生命,来全心全力的照顾她的儿女,就在这个牺牲自己的行动中,我们察觉并理解到妈妈的爱。换句话说,尽管我们看到的不是妈妈的「爱」,而是妈妈的「牺牲」;但是这个牺牲的行动,就表明了妈妈的爱是存在的。
相同的,虽然上帝的存在也是无法被证明,但它可以用领一种方式被表明,而让人们知道上帝的存在。例如,一位曾经历过上帝同在的人,他可以去表明出上帝的存在(这就好像一位经历过妈妈之爱的人,他可以去表明妈妈的爱是真实的存在)。所以圣经告诉我们,「虽然我们看不见上帝,但是透过耶稣基督,我们就可以知道上帝的存在、并且还可以体悟到上帝透过耶稣基督来爱我们」。
此外,当我们见到一位基督徒他的生命被上帝所引导或改变,我们也能从那一位基督徒的身上看到上帝的作为,并且理解到上帝的存在。又例如,当有一位基督徒因为信仰的缘故,而愿意花时间来关心我们、愿意向我们分享基督教的信仰,那么从这一位基督徒对我们的关怀行动中,我们不仅是直接的经历到那位基督徒对我们的关爱,与此同时,我们其实也间接的经历到上帝对我们的关爱(这乃是因为那位基督徒之所以会关心我们,是因为上帝感动他如此行,所以他关爱我们的行为,其背后的动力与原因是来自于上帝)。
这就是为何基督徒可以表明上帝的存在与上帝对人们的爱,以及为何我们从基督徒的生命或行动中,也可以认识上帝、并且体悟到上帝的存在与上帝的爱。
有一部卡通影片叫做「An American Tail(美国鼠谭)」,电影里面有一首好听的歌曲,歌曲名称叫做「Somewhere Out There (在那某个地方)」。这首歌的背景是,有一只小老鼠不小心爬上了一艘船,而远离了自己故乡,来到别的国家。有一天晚上,他很想念远方家乡中的家人,于是他唱了这首歌。歌词如下:
Somewhere out there, beneath the pale moonlight;
Someone’s thinking of me, and loving me tonight.
在微弱月光下的某个地方,今晚有人正思念的着我,正爱着我。
That we'll find>
在那某一个地方,我知道有人正在为我祷告。
我们将会遇见对方在某处的梦乡之中。And even though I know how very far apart we are;
It helps to think we might be wishing>
虽然我们好像互相分隔遥远,但这却让我们想到:
我们可能正在对着相同的一颗星星许愿。And when the night wind starts to sing a lonesome lullaby;
It helps to think we're sleeping underneath the same big sky.
虽然夜晚的风正在唱出孤寂的催眠曲,但这却帮助我们想到:
我们乃是睡在同一个天空之下。Somewhere out there if love can see us through;
Then we’ll be together somewhere out there, out where dreams come true.
在那某一个地方,如果爱在我们中间,
那么,在那里其实我们是在一起的,在那里所有的梦想都能成真。
小老鼠虽然孤单的在美国,但是他知道,在某个地方,有人正在想念他,正在为他祷告、正在爱着他。虽然他看不到那些想念、那些祷告、那些爱,但是他感受的到。他最后说:只要这样的爱存在,所有的梦想都能在这种爱里实现。
从这里我们可以体悟到:爱虽然看不见、摸不到,但它却可以超越时空,它可能是最真实、最永恒存在的事物。每一个人都曾感受过爱、经历过爱,都可以证明爱的存在。上帝也是如此,虽然我们无法看见上帝,但每个信靠祂的基督徒都能感受到上帝真实的存在,并真实的与他们同在。假如说,每个人就是爱的见证人,那么每位基督徒可以说是上帝存在的见证人。
圣经说:「上帝就是爱,祂爱我们每个人。哪里有爱,哪里就有上帝的存在。在爱里面的,就是在上帝的里面。」(约翰一书 4:8-16)
上帝爱我们爱到一个地步,祂愿意将祂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,让我们可以透过耶稣而得到祂的爱、祂的引导、以及祂所赐的永恒生命。上帝并没有强迫我们一定要接受祂的爱,而是甚愿我们能认识祂、能信靠祂、能接受祂的爱。若我们拒绝相信或接受上帝,我们就无法感受到上帝的爱或上帝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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